新交規(guī)出爐,您解讀清楚了嗎?
有沒有被朋友圈的《3月1日起,2018駕駛證銷分新規(guī)來了!》刷屏?
銷分新規(guī)消息出來后后,全國各地開啟瘋狂扎堆銷分模式,場面堪比春運,看來大家閱讀理解還是不及格...交警部門也很無奈..
所以...到底發(fā)生了什么事兒?
駕駛證銷分新規(guī)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工作,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,公安部交管局統(tǒng)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(tǒng)進行了升級,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調(diào)整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的相關流程。
屆時,市民如需通過便民渠道(例如:交管12123)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,需提前至各分局、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簽綁定,綁定成功后方能通過便民渠道進行處理。
規(guī)定說的很清楚了:
從3月1日起,
處理非本人車輛電子眼,
必須提前面簽綁定!
那我隨便綁咯?
面簽綁定的數(shù)量是有限制的:
一人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;
一車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駕駛證;
一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。
真實的情況是: 駕駛人仍可通過各大隊窗口、交通違法自助處理終端處理交通違法。“交管12123”只是新增的一個可辦理的渠道。
上述那些規(guī)定,僅僅適用于互聯(lián)網(wǎng)便民渠道, 并且APP只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(fā)生的被電子眼抓拍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結果呢?被一些駕駛員甚至媒體誤讀成:“一輛車只能借3本駕照銷分、一本駕照只能給3輛車銷分”。
如果真這么干,以下這些企業(yè)都要倒閉了!
共享汽車:我還干個屁?
神州租車:那我呢?
e代駕:溜了溜了...
其實這一調(diào)整,減少了群眾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出行時間和出行成本,同時通過實名綁定非本人機動車,也有效遏制黃牛通過買分賣分非法牟利。為啥要遏制黃牛呢?
無本萬利的倒分黃牛
在全國幾乎所有的車管所門口,總會有這么一群人,一個馬扎坐一天,他們的世界里只有兩個問題:“賣分么?” “消分么?”
如今,私家車保有量越來越高,違章、罰款、扣分等對于很多新手與跑運輸?shù)睦纤緳C簡直家常便飯,以至于駕照本每年12分根本不夠用。于是,各地倒騰駕駛分買賣的黃牛也隨之應運而生。
倒賣駕照分的黃牛看似不起眼,但這也是門日進斗金的行當。
按照此前的行情,黃牛一般通過200元/分的價格和賣方商議好,隨后加價出售給消分的買方,隨便一單掙個幾百塊,算不算“高薪職業(yè)” ?
遇到一次性扣12分的情況也能輕松應對,4000元買,8000元賣。被扣分的駕照持有人只要再參加一次科目一,新駕照到手又是一條好漢!美滋滋?久而久之,黃牛買分賣分亂象會滋生出更多的馬路殺手。
所以,全新的消分規(guī)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“黃牛”部分消分操作。 各位看完文章發(fā)現(xiàn)財路想賣分的,提醒一下...
根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六十條第二項的規(guī)定處罰,即“提供虛假證言(例如:代替實際駕駛人記分處理),影響行政執(zhí)法機關依法辦案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。